关于完善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理事增补流程的通知
为促进发展中心公益事业,完善发展中心理事增补流程,现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章程》《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组织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实施以下流程:
1.拟增补理事人选确定
按照《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组织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由理事长提名或理事推荐拟增补理事;拟增补理事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认可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
(4)从事或愿意从事环保、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事业,并能积极参加单位活动,履行相应义务;
(5)完成相关注册手续;
(6)接受理事会的其他工作安排。
2.综合办对接拟增补理事
综合办人员将发展中心章程、理事成员登记表、发展中心组织管理制度、理事成员入选条件、官方网址、微信公众号等相关资料发送给拟增补成员,以便其了解发展中心管理制度、实施办法以及入选条件。
3.理事长初步审核拟增补理事条件
综合办人员将拟增补理事反馈的相关入选资料整理汇总后上报给理事长,由理事长对拟增补理事进行初步审核,理事长初步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资料报至理事会。
4.召开理事会会议
综合办向理事会呈报召开增补理事成员的请示,通过后由理事长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进行理事增补。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实行1人1票制。
理事增补人选须参加会议选举,如未参会视为放弃增补资格。
全体理事成员讨论后进行投票表决,经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由理事会成员在发展中心章程与会议纪要上签字,确定通过拟增补理事成员。
5.登记备案
由综合办人员在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上上传理事备案材料,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理事备案材料进行打印,理事长进行签字、盖章;
综合办人员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业务主管单位签字、盖章;
综合办人员将上述材料整理汇总完善后再送回农村工作局,由农村工作局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