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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研讨会在合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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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 24 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正式对外征求立法建议。此举展现了立法的开放性,提高了立法透明度。
09月19日,应芜湖市生态中心之邀在合肥市天鹅湖大酒店举办了政府、专家、学者、企业和环保社会组织共同对《办法》进行研讨的研讨会。参会人员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处处长沈世伟,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辉,企业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联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代表,环保组织自然之友、IPE、绿色江南、善水、深蓝代表参会。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秘书长范士俊就实施办法中的生活垃圾章节进行了主题发言。
首先,范士俊代表机构欢迎来自全国其他地市的各位代表来新一线城市合肥,简单介绍了一下机构的成立背景,合肥市目前生活垃圾分类的现状等进行了介绍。其次,就自身在“环保设施对公众开放”、合肥市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的起草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同时也邀请专家对相关标准给予建议。最后,就实施办法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第二十六条加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2、第二十七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在生活垃圾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倡导无纸化办公,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3、第二十九条明确了管理责任制度,对管理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进行严格且明确界定。
附:研讨会意义和目的
2020 年 4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被媒体称为“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 2020 年 8 月 24 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公告”,正式对外征求立法建议。此举展现了立法的开放性,提高了立法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