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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动态

理事长在安徽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做“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与基层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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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15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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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2023年11月11日,由安徽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皖西学院法学院、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及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安徽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在皖西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法治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安徽实践”。来自省内各高校、省委党校、社科院、执法部门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50多人参加了会议。

安徽省林业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齐新主持会议开幕式。皖西学院法学院院长刘鑫教授代表承办单位致辞。

会议分三个阶段。会议第一阶段,齐新以“森林法修订的价值取向”为题作主旨报告。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局长沈世伟以“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安徽实践”为题,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江海教授以“巢湖流域综合治理法治保障实践研究”为题,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霍敬裕以“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合规性路径研究——基于碳交易行业中长三角上市公司样本的评估分析”为题,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方正律师以“安徽省重点排放单位第一个履约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与数据质量合规调查”为题分别作了发言。第一阶段会议由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吴椒军主持,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孙鸿坤进行评议。

会议第二阶段,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张绍鸿教授以“碳达峰碳中和法治保障的文化元素”为题,安徽大学法学院孙洪坤教授以“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立法模式的选择”为题,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师孙成龙以“生态完整主义视域下国际碳交易机制环境完整性风险研究”为题,安徽省委党校谷亚晴教授以“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安徽实践”为题,安徽大学法学院丁国峰教授以“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困境与出路”为题,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磊以“天人合一法文化视域下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体例之思考”为题,皖西学院法学院张涓以“《民法典》中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为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第二阶段会议由沈世伟局长主持,安徽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成进行评议。

会议第三阶段,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吕成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法治化路径”为题,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孔维钊以“企业环保合规承诺的审查机制”为题,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环资团队律师张毅以“数人生态环境侵权的责任划分”为题,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贾进宝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实践与思考——以危险废物倾倒案件为例”为题,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理事长、无废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范士俊以“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与基层实践”为题作报告,

承义律师事务所胡应国律师以“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思考”为题,安徽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王鹿鸣以“环境破产债权清算顺位研究”为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本阶段会议由安徽省社科院《江淮论坛》杂志社副主编曹树青主持,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辉进行总结评议。



会议闭幕式上,齐新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他对此次会议主办方和承办方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表示本次会议氛围和谐,与会发言专家学者们见解独到,与时俱进,观点深刻,给参会者提供了新的角度和逻辑分析方法,拓宽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法治保障的视野和研究视角。(文/王雪 图/贾良国 审核/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