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起了让合肥城区整洁鲜亮的“魔方”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实施一周年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0年7月31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由全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这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的结果,倾注了市直相关部门的热情与精力,凝聚了广大法律工作者的汗水与智慧,汇聚了基层工作者的真知灼见,借鉴了先发地区的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市分类工作法制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合肥市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汪菊喜、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钱新、安徽农业大学资环学院党委书记王琼分别从立法、管理和多元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角度,分别进行探讨交流。
★
活动现场,合肥市蜀山区垃圾分类监管中心主任吴松揭晓了2021年蜀山区垃圾分类优秀案例名单,《社会组织助力垃圾分类》、《博澳丽苑垃圾分类案例》及《为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赋能”》在众多选题中脱颖而出,赢得了评审组的一致认可。活动现场,蜀山区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也对案例进行了生动展示,让更加切实有效的垃圾分类方法得到广泛推广。
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关系群众生活环境改善和文明习惯养成。接下来,合肥市城市管理部门还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一系列指示和批示精神,着力打造全覆盖的宣传体系,全链条的闭环体系,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全社会的参与体系,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让《条例》的精神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举全市之力,走好生活垃圾分类赶考路,奋进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向时代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合肥交通广播、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