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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由一群乐于奉献、热爱环境、有责任心、关注生态发展、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 于2020年01月9日注册成立,是目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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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士俊:城市垃圾分类的三重逻辑:人民性、城市性与个体性

关键词:合肥 、垃圾分类

日期:2021-11-09文章来源: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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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士俊

环境法硕士 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 理事长兼主任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多。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轻生活垃圾清运压力和终端处理压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对于培养社会资源环境意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垃圾分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二〇二〇年新年贺词中曾多次强调,并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而合肥市作为全国首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先后颁布实施《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等法规规章、政策标准,着力推动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和城市综合治理一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同样强调三重逻辑:人民性、城市性、个体性。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人民性,最终必须要落实到个体的层面上来,以具体的个人作为基本单元,推进整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人民性


       人是城市最重要的主体,与城市的发展息息相关,人的多少及其密度高低更是衡量城市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城市建设治理离不开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作为城市治理的一环,也同样离不开人。这便决定了垃圾分类工作必须要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人民性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就拿高新区金桂社区的“金桂模式”来说,在党建引领下,带动住宅小区居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扬“垃圾分类靠人民,垃圾分类为人民”的精神。在金桂社区玉兰公馆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的准备阶段,以人民为中心,采取“四进”方式,通过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公共场所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营造垃圾分类氛围;在建设阶段,社居委与物业通过上门走访、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宣传解读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公示站点选址,征询小区居民意见建议,尊重小区居民意愿,以人为本,化解“邻避效应”;在运行阶段,培育“四建”工程,即围绕小区居民,建立一套垃圾分类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一支专业化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队伍,建造一个垃圾分类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站,建成一座生态文明文化宣传阵地。这些无不体现对人民群众的重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只有和人民紧密联系,立足人民切实需要,围绕人民开展,才能有效推进,使之贯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性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人民性,强调的是“以人民为中心”,而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性来说,更多地便是在于对城市的影响。比如:

       在城市环境层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光今年1-7月份,合肥市就共处理生活垃圾176.68万吨,随之而来的便是因垃圾污染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愈加突出,实施垃圾分类成了倡导低碳生活、引领绿色生态的必然要求。

       在城市经济层面。一个城市环境越好,文明程度越高,城市形象越佳,就越能凝聚人心,聚集人气,形成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洼地效应。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正是改善城市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循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城市社会层面。垃圾分类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大事,不单单是处理日常生活废弃物,更多的是体现出公民价值观念与社会责任的转变。垃圾分类工作实践不仅需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制度约束,还需要公民自觉形成文化认同,逐渐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只有在社会层面形成垃圾分类合作机制,才能真正有效促进合肥市垃圾分类理念的现实转变,继而打造一个社会和谐、生态宜居、幸福安稳的新一线城市。

       此外,城市性还体现在政府的顶层设计上。只有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搭建推行垃圾分类的城市平台,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才能让垃圾分类工作在整座城市有效有序推行。合肥市出台实施的一系列法规规章、政策标准,便是如此。其中,由合肥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组织起草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更是全省首个城市生活垃圾地方管理标准,统一了合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个体性


       个体性,不同于“人民性”这一集合体,也不同于“城市性”这一整体,而是侧重于“人”这一个体。不管是家庭也好,单位也罢,始终都是人在产生垃圾,因而个人就要承担起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为此,便需要引导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要是在分类投放环节,与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密切相关。对于站点建设运行,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分类,“金桂模式”也有一套自己的经验,即“五联动一保障”。“五联动”指:第一,高新区城管局进行业务指导、宏观协调;第二,兴园中心全程参与、发挥建点保障作用;第三,金桂社居委依托党建引领、落实工作;第四,物业配合基建、进行宣传动员;第五,社会组织提供体制标准、专业培训等技术支持。“一保障”指:派出所为稳定、有序的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这个“五联动一保障”就是为了能让小区居民能够更好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尽到个人责任。在单位、产业园等公共场所、公共机构,个人也时刻注意垃圾分类,以身作则,比如在蜀山区电子商务跨境产业园就建有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便于产业园内人员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支持城市垃圾分类工作。

       转变居民生活方式是垃圾分类个体性的重要任务。合肥市围绕垃圾减量化,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源头上减少厨余垃圾的产生。鼓励市民在家做饭用餐,减少使用外卖包装盒。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买菜购物,限制或减少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引导居民养成主动收集可回收物、定期预约、上门回收等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在收寄快递和日常购物时,循环使用快递包装盒和塑料包装袋。

       各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如火如荼展开,新时代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迈入到城市治理的时代,提出了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其中的核心就是人民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重点就是城市性,全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现分类价值;难题就是个体性,需要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