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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由一群乐于奉献、热爱环境、有责任心、关注生态发展、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 于2020年01月9日注册成立,是目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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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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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22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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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高新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 号)、《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以及 “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推动习惯养成,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遵循“党建引领、政府推动、社会协同、群众自觉”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带动作用,促进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促进群众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二)坚持因地制宜。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单位区域化推进,发挥社区基层治理作用,坚持“积极引导、因地制宜、以上率下、主体履责”,发挥党政机关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先行表率作用,坚持循序渐进、由易到难,减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焦虑与不便,从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三)坚持精细管理。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提高环卫作业服务水平,全面塑造垃圾精细化管理能力,坚持法治思维,形成约束性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底,全面推行四分类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宣传发动、长效管理全覆盖;
2025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基本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成与城市建设相协调、符合“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定位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架构。调整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发动工作组、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工作组、居民小区工作组、执法监督工作组、数据信息工作组。办公室设由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专项工作组根据部门职责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协调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建立“中心负责、社区落实、行业管理”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全面实施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社区服务中心为责任单位,统筹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中心、社区、小区、楼栋的层级包保体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处处有人管理、处处有人宣传、处处有人监督,全员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管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日常管理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行业系统和单位系统内的层级管理体系,并配合社区服务中心做好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各社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列为本单位、本辖区的“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定期调度,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四是落实管理责任人。按照《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等不同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督促责任人履行管理职责,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
(三)广泛宣传发动。
1.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传统媒体、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声势;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实现小区居民入户宣传全覆盖,做到宣讲到户、宣传到人、入耳入心。
2.组建宣传团队。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采取全员培训、集中培训与送教上门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和党员、志愿者作用,结合传统节日等各类群众性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活动;采用入户宣传、集中宣传、桶边值守宣教督导等方式,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3.侧重宣传实效。注重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楼宇、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公共场所”七进主题系列活动宣传效果,引导各单位和市民行动起来,主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学校教育全覆盖,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
(四)落实分类全覆盖。
1.分类设施全覆盖。坚持布局合理、卫生适用、节能环保、便于管理原则,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社会单位及公共场所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满足个人和单位分类投放需要。
一是合理配置分类投放收集点。全面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新建、在建小区开发商必须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纳入小区规划设计,报规划部门和城管部门审批后,由开发商按标准配套建设;已有小区的生活垃圾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应当予以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参照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B类以上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到分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公共机构、社会单位应根据人员数量、人员结构、建筑特点等因素,合理布设生活垃圾集中回收站、分类投放点和分类暂存点。原则上一个单位设置一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面积不小于10㎡;办公人口超过5000人的单位,收集点面积应不少于80㎡;生活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单位内部,位置固定、方便收运;应采用密闭框架结构,配有上下水和除臭设施,标志清晰、规范、便于识别。
沿街店面、背街小巷、公共区域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分类投放收集点。
二是规范配置分类容器。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收集容器的颜色、图文标识应当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
居民小区应至少设置一处四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成组配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其他投放点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新建居民小区在移交前应参考小区建设户数、投放需求,足额配备符合分类要求的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机构社会单位按规定在单位内部办公区域、集中供餐区及公共区域因地制宜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要求标识清晰、便于识别投放;其中,单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应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2.分类投放全覆盖。
一是居民小区分类投放全覆盖。落实《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要求,在前期垃圾分类强制入轨期间,各社区服务中心至少配置3名督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每个社区(网格)至少配置1名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小区按每300-500户配置指导员和志愿者各2名。前期强制入轨阶段(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实施指导员和志愿者“桶边值守”,每天定点督导6个小时,按照10元/小时/人标准给予补;居民小区根据需要设置误时投放点(1处),安排指导员和志愿者定点值守,据实际值守时间给予补贴,补贴费用纳入各社区服务中心预算,各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据实支付。落实“点长制”,每个投放点明确一名“点长”,负责垃圾投放站点日常清洁及维护、及时对接垃圾分类投放及收运问题。
二是公共机构社会单位分类投放全覆盖。各公共机构社会单位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宣传、引导,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3.分类收运全覆盖。推行“一车一类”“专车专运”,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环节,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按照市区分级负责和垃圾分类转运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统筹安排市级招标企业上门收集,实行公交化直运模式;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城市管理局负责分类收集,厨余垃圾采用“桶车”直运终端处理厂模式,其他垃圾采取“密闭式压缩”转运模式,运至转运站中转后运往终端处理厂处置;有害垃圾由专业资质运输单位运至有害垃圾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可回收物通过投放点收集,“互联网+”回收、智能自助回收及电话预约等模式,定期收运至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4.长效机制全覆盖。
一是搭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链条分类监管体系,规范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行为,强化厨余垃圾交付质量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倒逼机制。
是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测评,采取实地查验、随机抽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对投放质量、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分类收运等内容考核,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
三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监督机制。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社会各方举报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不分类收运违法行为;建立居民小区、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分类收运企业的双向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
(五)加强源头监管。
一是推进绿色包装。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有关标准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加强“限塑令”执行,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无偿或者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鼓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替代品。
二是倡导厉行节约。倡导绿色生活,制止“餐饮浪费”,倡导餐饮经营单位“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大对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场所的督查,餐饮经营单位和餐饮配送服务性经营者应当引导消费者减少或者不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三是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制定措施鼓励企业回收处理塑料、玻璃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以及大件垃圾;鼓励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系统,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五、明确部门职责
工委办公室(融媒体办公室):会同城市管理局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活动;负责组织发动基层妇联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管委会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打造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样板;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一次性杯具消耗,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起到生活垃圾分类标杆引领作用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经济贸易局:负责园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监管;指导督促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园区规上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建设发展局:会同社区服务中心督促物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纳入物业服务考核内容,对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公司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和值守引导工作;督促指导新建、在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指导在建工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生态文明教育内容,指导、督促主管行业(学校、培训机构、医院等)按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实施方案,通过文明校园创建、“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等方式,宣传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财政局: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入户指导、桶边督导和分类质量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开展塑料制品质量和小超市、小餐饮、菜市场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检查,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城市管理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负责迁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申请受理审批、辖区地块开发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方案的并联审批;指导、督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牵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案件查处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有害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总工会:负责组织全区各级工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通过各级工会开展职工践行生活垃圾分类。
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解决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促辖区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综合体、宾馆酒店和公共场所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招募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实施垃圾桶边值守和巡回检查,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示范监督等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完善整改、日常维护及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案件的查处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在待开发建设的地块出让时,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的建设反映在规划总平面布置图中,作为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配套建设。
高新城创公司:负责推进高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负责在承建的房建项目中配套建设垃圾集中投放点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高新股份公司:负责未移交管理的商业街、菜市场等区域,以及承建的房建项目中配套建设垃圾集中投放点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高创股份公司:负责所辖园区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配置,督促入驻园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所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宣传培训及考核工作。
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做好职责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社区服务中心、社居委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市委市政府部署及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明确责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二)细化规范,优化流程,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标准规范、操作细则,合理规划和设置各品类垃圾的交投环境,优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全流程监管。各单位各部门科学合理调整预算资金,提前谋划分类投放点维护管理、志愿者和指导员队伍组建、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运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健全机制,注重成效,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的效能,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跟踪工作进度和重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纳入管委会季度绩效考核,强化督查督办。